“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从2014年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的多种规划合一,到2017年省级空间规划试点的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的空间性规划合一,再到2019年《若干意见》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意味着以上几类空间性规划的历史使命完成。需要特别强调的不是多规融合协调,而是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确立并替代。全域国土空间内就是一本规划、一张蓝图,除过渡期外,未来空间性多规并立将不复存在。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必须清楚国土空间规划是在继承之前几类空间性规划良好经验做法基础上的四大体系性重构,而不是之前某一个空间性规划的翻版或延伸,过多纠结比较之前空间性规划优劣高低已无意义,反而会制约阻碍创新发展。
国土规划-研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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